新闻资讯
棒喝房地产降价是痴人说梦
时间:2008-12-12 08:50:06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858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前天吐露了一个“惊人”的新闻: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贩卖楼盘,(房产局)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路对其进行查处。

  大街上经常能看到堂堂皇皇“亏本大甩卖”的店家,却不见有关部门前来查处。依照这位周局长的说法,价格法规定,低于成本价贩卖,就属于不合法竞争。但题目的关键是,目前根本没有任何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宣布过本身的现实成本,也没有任何一地地方当局能够有用监管房地产开发的成本,那么,如何去认定“低于成本价贩卖”?

  从法律层面而言,根据《价格法》,经营者可以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进行降价处理。房子建好了卖不出去,开发商又等钱用,我们完全可以把那些不好卖的房子看成是“积压商品”,经营者(开发商)降价甚至低于成本价贩卖不仅合情,而且正当,并无不当。

  笔者想问问周局长的是:曩昔房地产开发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暴利,为什么那时候不见你联合物价部门去查处? 

  被周局长点名“低于成本价贩卖”的那家开发商就透露表现,低价贩卖是“低开高走”的营销策略,根本没想到会因此受行政处罚。开发商开发房地产目的是为了赢利,而不是为了捣蛋,紧盯开发商是否“低于成本价贩卖”,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哪里呢?在稳固甚至抬高房价,在不影响地方GDP的上升。

  数据表现,今年江宁商品房贩卖量同比去年降落了41.8%。但上述那位周局长照旧信誓旦旦地说:江宁房价还要涨!这个痴人说梦的回答,不管怎样都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一个正在走下坡路的人,却自言自语说本身正在越走越高。

  其实周局长没有喝醉,也没有发烧,他的这种盲目自傲更确切地说是一种美好愿望。不产生烂尾楼,不发生开发商卷款逃跑事件,这些正是目前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的紧张职责,但为了尽本身的职责,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不受影响,就进一步抬高房价,损害购房者(百姓)的利益,那是千夫所指的,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

  三亚近日也以“停息收取三亚市房产买方相干交易费用,适当减轻购房者缴费负担”来激活房产交易市场。和杭州、上海等地此前的做法一样,三亚这项“让利于民”的政策显然是在有用“疏导”房地产市场。比之南京江宁的“棒喝”,显然要明智得多。(每日商报)

(编辑:zhangwh)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