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热土
皖东来安——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第一站
时间:2018-04-18 12:57:42信息来源:点击:665 加入收藏 】【 字体:

来安县位于安徽省东部,隶属滁州市,地处长三角经济区西缘,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东端的前沿地带。与南京市的浦口区、六合区紧密接壤,是南京的江北门户。全县幅员1460平方公里,人口50万。

来安历史悠久,人杰地灵,风光旖旎,旅游资源丰富,山、水、泉、寺、岛兼备,形成了自然风光、文化遗址、生态园林、红色景观为特色的旅游带。来安物产丰富,有700多种野生动植物,是全国商品粮基地,非金属矿藏储量大、品位高,主要有钾长石、膨润土、玄武岩、石英石等40多种。

来安经济快速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交通、通讯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来安民风淳朴,包容性强,具有锐意改革和奋发进取精神,来安县委、县政府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广交四海宾朋,以优良的环境、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竭诚欢迎海内外朋友投资兴业,共谋发展。

——招商平台  来安县先后于2003年和2005年设立了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即来安经济开发区和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此外,来安县还设立了5个乡镇工业集中区。

来安经济开发区:地处南京一小时都市圈的核心层,坐落在来安县城西南部,位于沪宁洛高速公路滁州来安出口以东的三角区域内。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其中一期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现已开发建设7.6平方公里,累计投资3.4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三主两副”的路网骨架已经形成,配套设施日益完善,做到了“七通一平四配套”,即: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信、天然气、有线电视通畅和土地基本平整;道路两侧路灯配套、绿化配套、路名标识配套、人行道彩板配套。同时,规划建设了办公、商贸、金融、仓储、物流、休闲等功能小区,使生产更集约、物流更畅通、生活更方便、服务更周到。

汊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50平方公里,已建成5平方公里,做到了“六通一平”,具备了承接长三角梯度转移和大型项目的入驻能力,正在向多功能综合经济区域发展道路和产业集群化发展方向迈进。汊河经济开发区是安徽东向发展的桥头堡,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与江苏南京江北新市区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一河之隔,属南京半小时工作和生活圈。104国道贯穿开发区,5分钟进入南洛(南京—洛阳)和宁连(南京—连云港)高速,30分钟到达南京新街口、南京火车站和新生圩外运港,一小时可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南京规划中的地铁3号线和过江隧道连接口距开发区仅10余公里。南京602路公交车直达汊河镇,建设中的汊河港单船正常通航能力可达600吨。

——主导产业  两个经济开发区主要承接硅能、精细化工、汽配与机械制造、建材物流、铁路客车装备、轻工电子、电力自动化等各类产业进驻。已分别在来安经济开发区和汊河经济开发区设立了3平方公里的硅能产业园和5平方公里的汽配产业园。此外,现代农业、旅游业、城市建设与房地产业、天然矿泉水开发等也是该县的重点招商项目。

——优惠政策(摘要) 

1.   供地政策

  投资工业项目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依法出让,综合地价每亩不低于5.6

万元。

②投资项目选址、用地、建设应符合规划要求。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投资工业项目入

驻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100万元。

2.   基础设施补助政策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下的,每亩补助基础设施配套费1.6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至3亿元以下的,每亩补助基础设施配套费2.6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一事一议,一企一策;

  固定资产投资属于硅能产业、汽车配件、铁路配件和拥有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产业

类的,在上述基础上每亩再补助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0.6万元。

3.   财政奖励政策

  在开发区购地兴办工业企业,在投资规模、投资强度达到协议约定并如期建成投产,

从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参照企业已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实际数额,县财政按5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奖励期限为5年。

  在开发区购地兴办物流和现代服务业类的企业,在投资规模、投资强度达到协议约

定并如期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从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参照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数额,县财政按5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奖励期限为5年。

③企业土地使用税自投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免征2年。

4.规费政策

②进入经济开发区的工业企业,从项目立项到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工本费、上交

市级和市级以上的规费外,全部免收。

③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企业自主选择服务对象,任何单位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5.科技激励政策

①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②对新认定为国家、省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

品质量检验中心),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的奖励。

③对荣获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认定并批量生产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④鼓励产学研合作,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和科研成果,在本县实

现产业化并经认定的,给予企业3-5万元专项奖励。

⑤对新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

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获得认可的企业给予5-10万元奖励。

⑥鼓励节约用地,科学规划和建设标准化厂房,兴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期间免收县级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其运营三年内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县级留成部分予以返还。

6.环境建设和帮办服务

①对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投资项目设立过程中从名称核准、银行开户、会计

验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由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材料,在投资者提供必备的材料后,除前置审批外,属县内办理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上级机关办理的,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可以边开工边报批。

②对投资项目实行帮办服务。由引资单位主要负责人帮助办理各种证照手续,办好后交

给投资者。

③对投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有引资单位确定专人,全程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

题,做好衔接、协调、调度等各项跟踪服务工作,保证其顺利建设和投产经营。

④规范入区检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进入开发区的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推

派。确需检查的,须经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⑤公安部门在经济开发区内设立专门机构,加强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来安县人民政府驻杭招商热线:13738063306   13955020529  联系人:陈先生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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