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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亭: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时间:2019-11-29 10:17:12信息来源:点击:779 加入收藏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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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我认为首先要把大的思路搞清楚。大思路可以包括这么几条:第一条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第二条就是城乡土地平权,或谓城乡建设用地平权。第三条就是我们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 。第四条就是“有偿转让”要进入规范管理的市场,要有“有为政府”的“有效监管”。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课题的咨询意见

2019年11月15日成稿

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这个研究成果,应该说对于改革的过程、进展、问题,包括根源,都做了必要的梳理,也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按目前的语境,写到这个程度,基础就算是相当不错了。很多观点是独到的,研究也比较深入。但是总的看起来,感觉还是比较散,缺乏一个明晰的整体思路。对此我谈一下对这个话题的思考和想法,仅供参考。一家之言,不一定合适。能认同的,可以在修改时充实进去。但不认同也不要紧,可以用来比较借鉴。既然有这么一个机会参加评审咨询,我就乘机谈一点个人的意见。

对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我认为首先要把大的思路搞清楚。大思路可以包括这么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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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不然的话,一改就掉到私有化的“坑”里去了,没法子迈步。城市里的土地都是国家所有,怎么住的房子却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其中核心的一条,就是把“铁板一块”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再分出使用权“一张皮”来。所有权属于国家的不变,但使用权可以在“有偿有期限”的前提下,由国家让渡给个人。这个“所有权和使用权适当分离”的动作,不是地方或城市的“自选动作”,而是国家法律经过修订和完善以后的“规定动作”,是有明文的法条和法规加以支撑和保障的。

这件事,是在朱总理应对上个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办成的。为了扩大投资、拉动增长,光那点国债资金筹来的钱只能搞搞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力道太小。正好城市居民又没有房子住,那就下决心取消福利分房,把城市土地通过“两权分离”,让使用权进入市场,政府卖地,开发商拍地,然后建好了房子卖给老百姓。这一下不打紧,还是那些地,平白无故就冒出了一座座的高楼和一堆堆的资产。

这样做的成效有四条:一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买了房的城市居民都拥有了一大笔资产;二是启动和发展了一个房地产支柱产业,其直接形成的投资,大体占到了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四分之一;三是城市政府用卖地的钱,大搞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大搞城市的美化、绿化和亮化,一个个“旧貌换新颜”,也提升了自身在人口城市化进程中的综合承载力;四是有力地刺激了经济增长,有效地应对了亚洲金融危机。

买商品房的人都要去办理“三证”,其中一个证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表明您在交够了国家相关税费的同时,也获得了国家法律保证您权益的70年住房使用权。如此看来,在这70年内,不已经把国家所有的公有土地,“私有化”给您个人使用了吗?这样理解对不对?是使用权有期限、有成本的或谓有偿的“私有化”了。在这一法定期限内,任何一个机关想剥夺我这个私有权都是违法的。不让动地,就没法建设住房;不让卖房,就没法回笼资金。解开这个死扣,就靠法律认可的“两权分离”。这是一条最重要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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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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