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急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保持就业局势稳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决定实施分外职业培训计划。
根据三部委部署,从2009年至2010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拔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固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夫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卒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夫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贮备性技能培训,进步其就业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表现,将围绕受金融危急影响的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延伸培训期限,加大培训投入,提拔培训能力,进一步进步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固。
对失去工作返乡农夫工,三部委文件规定,根据其转移就业要求和劳务输出意愿,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培训。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需求,重点围绕国家支撑的铁路、交通、建设、电力及灾区建设等领域及劳务输出的订单需求,组织响应培训项目,提拔农夫工技能水平。农夫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从就业专项资金和相干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
对城镇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包括在城镇继承找工作的失业农夫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本地现实和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3至6个月的再就业培训。对参加失业登记的大门生,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结合其专业背景,组织其参加相干领域的技能培训,凸起操作技能训练,进步其就业能力。对农村应届初高中卒业生未能继承升学的,组织其参加6至12个月的劳动准备制培训,提拔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