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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取消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时间:2009-05-07 10:29:52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074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交通运输部5月5日召开消息发布会吐露,截至4月30日,全国已有12个省份悉数取消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山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等五省作为第一批试点在2月尾前率先取消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等7省,作为第二批取消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省份,也在4月份内择机制止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部消息谈话人何建中透露表现,东、中部地区省份除广东、山西、浙江三个省份外,其他地区已经悉数一次性取消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站点1263个,占全国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总量的65%,涉及7.08万公里。据了解,目前广东、浙江、山西三省的有关部门也正在制订详细方案,将会在2012年年底之前分期分批取消其境内的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于西部地区,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由省(区、市)人民当局自立决定是否取消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重庆市近日也撤销了部分当局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吴晓副司长透露表现,为解决当局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税费改革方案,中间要从燃油税上专门拨付一部分资金。对于三个区域分别采取不同补助的标准,对于东部地区是按照40%的标准,对于中部地区是按照50%,对于西部地区是按照60%。

  吴晓说:“因为二级公路收费的主体从审批、设置、收费都是各级地方当局来审批和确定的,那么我们要求各地在制止收费后立刻开展债务锁定,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中国证券报)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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