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皮违法问责推后实施
时间:2010-10-19 10:44:52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0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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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依照15号令启动的地皮违法问责正在进行之中。今天,国土资源部透露表现,该部已经要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违法用地详细情况开展增补调查。按照国土资源部排定的最新时间表,启动问责最早也要等到11月。
据国土资源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2859个县,同时也将首次严酷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三部门《违背地皮管理规定举动处分办法》即15号令实施问责。
按照国土资源部原来部署,今年9月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并根据检查效果启动问责。但是,到目前为止,问责仍然没有实施。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透露表现,目前,正在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国土资源部要求,10月31日之前,在地皮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自查自报中,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违法用地详细情况开展增补调查。
其中,增补调查的内容包括,违法用地监管履行职责情况、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情况、违法用地补办手续情况、监测时段情况。
国土资源部要求,开展增补调查工作的市、县要对本市、县违法用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内容包括本市或本县2009年度地皮卫片执法检查自查的总体数据、违法用地分类详细情况及缘故原由分析、违法用地监管履行职责情况、违法用地整改查处及落实情况等。
“11月5日前,各有关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完成增补调查的审核确认工作,将相干材料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同时报派驻地方的国家地皮督察局备案,并由派驻地方的国家地皮督察局采取抽查体例审核。”按照国土资源部公开的这一最新时间安排,原定9月启动的地皮违法问责一定会推迟。
国土资源部要求,有关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酷按照调查内容,认真对每宗违法用地进行如实填报,在上报调查效果时,要重点说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详细缘故原由,并确保调查效果以及各类数据真实、正确。
同时要求,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事、对人都要处理到位,对违法用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不得罚款或补办手续了事。对违法责任人该予以处分的要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要果断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跟踪处理效果,不得一送了事。(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