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楼市进入“明码标价”时代
时间:2011-05-04 09:43:47信息来源:不详点击:943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2011年3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商品房贩卖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贩卖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专门发出关照,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订本地商品房贩卖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贩卖价格备案、商品房贩卖“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示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用的管理办法。随着新政策的正式启动,以往同样一套商品房在几天之内延续涨价的情况很可能会成为历史。

  明码标价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等各项指标基础上标示的价格水平或收费标准,是向消耗者宣布商品价格和服务的一种体例,详细有卡片标价、挂牌标价、实物标价等情势,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型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是商业企业进行价格管理、进步服务质量的一种方法。

  执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应包括执行市场调节价、当局引导价或者当局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不仅要标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还要标明与价格有关的其他情况,如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等。经营者违背规定,不标、错标、漏标或不按规定体例标价,不能称作为明码标价,必须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

  在限购、限价、限贷等一系列楼市政策压力下,一季度我国楼市“高烧”日渐减退。但近日,部分地区楼市开始呈现回暖势头,京沪杭三地尤为凸起,成交量环比大幅增加。部分城市楼市回暖态势引人关注,房产调控升级的风声骤紧。《商品房贩卖明码标价规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要求商品房贩卖要执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贩卖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贩卖,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5月1日,《商品房贩卖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商品房贩卖要执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表现,在商品房贩卖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官方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举动的政策措施。

  温家宝总理近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坚持调控方向不摇动、调控力度不放松。在房地产市场“退烧”、房价“拐点”尚不显明的情况下,楼市调控将向着更长期、更纵深的方向发展。

  5月1日,中共中间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北京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探望节日里仍坚守岗位的建筑工人,温家宝视察北京保障房,再提坚定不移降低房价:中间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价格基本稳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要分外关注困难群体和中低收入家庭,使他们住得起房子、租得起房子的决心也是坚定不移的。

  又逢假期,按照国务院传达的总体精神,与房地产调控相干的各中间部委,已经把预防“五一”小长假楼市非理性反弹当做眼下最重要的义务。抢在“五一”小长假到来之前,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督察组已经开始向国务院进行专项汇报,提出部分地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设置与公众预期存在距离”等题目,同时,督察组在汇报中也提到了部分城市面临成交量、成交价格非理性反弹的压力。这些政策涉及小我购房信贷政策、地皮交易制度、地方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房地产企业融资政策、房地产价格管理政策等多个方面。

  在楼市调控持续发力的背景下,房企开始以价换量。业内展望,假如调控继承深入,下半年推出优惠的房企会更多。商品房执行明码标价,从5月1日起,商品房贩卖执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贩卖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贩卖,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这无疑给燥热的房地产市场当头一瓢凉水。

  开发商规避新政花招许多,新政策的实施,无疑有利于克制部分开发商的违规举动,分外是在开盘贩卖中,根据客户数量而随意加价的举动会被有用遏制。如今是配套政策要跟上,对违背规定的处理应该更加明确,只有加大对违规房地产开发商的处罚力度,才能保证“一房一价”结果落到实处。

  楼市进入“明码标价”时代,对开发商、炒房团牟取暴利进行了限定,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有助于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价值中国网)

(编辑:zhangwh)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