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国务院推动农业产业化 支撑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时间:2012-03-28 11:00:36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133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国务院关于支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宣布,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透露表现,这是国务院支撑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

  我国龙头企业普遍较小、实力较弱,90%的龙头企业年贩卖收入在1亿元以下,企业平均固定资产规模不足2000万元。“迫切必要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用的政策措施,扶持强大龙头企业。”陈晓华说。  

  21条措施涉及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领域

  《意见》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涉及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领域,陈晓华认为,这些政策措施含金量高,在许多方面都有创新和突破。

  《意见》凸起支撑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吻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地皮整治、粮食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并且提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要向龙头企业倾斜。

  陈晓华说,《意见》支撑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体例,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撑吻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意见》还加大了金融支撑龙头企业的力度,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体例,有用知足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

  此外,《意见》还支撑龙头企业增强质量安全管理和品牌培育、发显现代物流、开展科技创新等。支撑龙头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系统和“三品一标”认证,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闻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给予适当奖励。支撑那些吻合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承担紧张农产品收储营业,在税收、运输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鼓励企业将加工、贩卖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

  建立和完美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夫通过产业化经营真正得到实惠,既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和基本要求,也是《意见》的一个亮点。

  “有稳固、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是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的根本区别。”陈晓华透露表现,《意见》提出,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与农夫专业合作社进行产地农产品初加工的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同时支撑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让企业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系体例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透露表现,《意见》分外强调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这是总结各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紧张经验。往后将指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夫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夫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支撑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情势,将加工、贩卖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孙中华介绍说,农业部还设立了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撑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帮助农夫进行农产品集中贩卖、运输、仓储和开展技术服务等。同时增强监督规范,定期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对那些主业务务离开农业、带动能力显明不足,甚至欺农害农的龙头企业,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链接】

  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龙头企业11万家,贩卖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成品占农产品市场供给量的1/3,占重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应的2/3以上,出口创汇额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80%以上。龙头企业也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提高的紧张载体。全国有3000多家龙头企业建立了省级以上研发中间,近90%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企业占60%以上。(人民日报)

(编辑:zhangwh)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