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划红线央企不得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时间:2012-04-12 11:40:15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1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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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央企海外投资,国资委正在构建更加严酷的管理系统。《经济参考报》记者10日从国资委获悉,国务院国资委将于近期对外正式发布《中间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监管办法》),文件将在5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这份酝酿已久的文件,是继去年《中间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间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后,国资委第三次针对央企海外投资“出招”,这也意味着,国资委对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系统框架已经初步形成。
记者了解到,《境外投资监管办法》共十八条,中间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所有涉及到境外和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举动都将受到束缚。
值得细致的是,为了防控央企海外投资风险,国资委分外对央企海外投资领域划定“红线”:中间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别缘故原由确需投资的,经国资委核准后方可进行。上述办法中分外强调,对于情节紧张,致使企业遭受庞大损失的,国资委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和相干责任人的责任。
“这其中分外要细致提防央企去境外所进行的谋利举动。”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三个文件相继出台,说明国资委对央企海外投资题目将执行更加严酷的管控。
白明透露表现,国资委对央企海外投资非主业题目上划定“红线”,现实上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提防风险。央企进行海外投资,经常会碰到许多看似利润很高的非主业项目,但这里面每每蕴含了伟大风险。
由于企业不仅要承担当地法律法规、政治、人文和劳工等题目给项目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还需承担由于对项目自己不认识而造成的一些运行损失。
近年来,我国企业纷纷加快海外投资步伐,央企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最为紧张的角色。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10年末,99家央企在境外和港澳地区设立境外单位(不含境内营业境外上市和境外企业返回内地投资)资产总额2.66万亿元,比2009年增加50.4%。2011年1至11月,中间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业务收入3.4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80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0.7%和28%。
值得细致的是,尽管央企在海外投资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境外投资风险也开始日渐凸显。资料表现,2011年7月初,中铝公布澳大利亚昆士兰奥鲁昆铝土矿资源开发项目最终告吹,项目损失高达3 .4亿元;2011年6月,中国铁建投资沙特轻轨项目亏损达41 .48亿元;2009年9月,中国中铁在波兰A 2高速公路项目亏损,合同总额4 .47亿美元……央企海外一再发生的投资亏损情况令人担忧。
“必须指出的是,海外资产的管理机制发展上略显滞后,响应的监管系统也不够完美,面对中间企业海外投资的加速,监管现实上对国资委来说是一个新课题。”一位央企负责人在电话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言,企业境外经营风险提防系统不健全,境外资产管控系统不完美,国际化经营人才短缺、经验不足,致使境外资产损失时有发生。
而即将宣布的《境外投资监管办法》,意味着央企将受到更为严酷的监管和审核。《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资委获悉,国资委不仅要求央企及其各级子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制度,同时要求各个央企每年要编制年度海外投资计划并且向国资委报送,并接受相干的审核;此外,中间企业境外投资的庞大项目都要向国资委进行报备和审核;不仅如此,在重点投资的海外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出现项目内容发生实质改变、投资额庞大调整和投资对象股权结构庞大转变等紧张情况时,中间企业必须及时报告国资委。记者杨烨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