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日电 (记者左娅)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关照,要求各级质检、工商部门进一步增强有机产品监管工作,规范有机产品消耗市场。
关照要求各级质检部门对监管中发现生产、加工过程或者认证标志、认证证书使用不吻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获证企业,应当及时关照发证机构停息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发证机构无合法理由,拒不停息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应当严酷按照相干规定查处。
关照还要求质检部门进一步增强对流通领域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使用举动的监督。对于不吻合相干规定的贩卖者,应当责令整改;对生产企业超期、超范围或者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举动,应当严酷按照相干法律法规规定查处。
此外,各级质检部门还将依法严峻袭击非法和违规认证、认证咨询运动,进一步净化认证市场。
各级工商部门则将对贩卖伪造或者冒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进行虚伪宣传等违法举动,严酷按照相干法律法规规定查处。(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