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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间投资完全开放
时间:2012-07-17 10:45:10信息来源:不详点击:973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中国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16日透露表现,目前,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对民间投资是完全开放的,没有任何的禁止和限定措施。根据最近发布的《关于鼓励和指导民间资本投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搞好投资服务与管理。

  这位负责人强调,《实施意见》表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在投资领域上,进一步周全开放。《实施意见》不仅强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而且还进一步强调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和交通运输新兴营业领域,进一步扩宽了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的范围。

  二是在投资重点上,进一步凸起了交通产业转型升级。

  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不仅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鼓励和指导民间资本周全参与各类基础设施的养护、运营和管理。

  在交通运输服务领域,对民间资本投资从事传统运输服务业增强了规范和指导,进一步推动传统运输服务资源的整合。

  在交通运输新兴营业领域,充分正视科技创新、交通讯息化、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和绿色交通等发展对变化交通运输发展体例,充分考虑这些交通运输新兴营业领域所需资金少、门槛不高、对历史积累依靠不强,特别很是适合民间资本进入和发挥民间资本投资上风的特点,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

  三是在投资服务上,进一步改善民间投资环境。《实施意见》充分考虑了民间投资主体的需求,提出了进一步改动和完美民间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一是进步行政审批服从,重点是改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体例,优化审批流程。二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系统,健全与民间投资主体的沟通联系渠道。三是建立健全投资政策、信息发布制度。四是完美中介服务系统,发挥行业组织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政策、金融等方面服务的积极作用。

  四是在投资管理上,进一步增强监督和分析。《实施意见》在看重为民间投资创造优秀发展环境的同时,也看重切实增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监管,督促民间投资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酷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用地、节能以及质量、安全等规定,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使民间投资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记者齐中熙)(新华网)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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