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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淘宝店主火烧竞争对手仓库 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13-06-09 10:01:44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244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今年2月23日凌晨,温岭市泽国镇牧屿管理区牧西村,一处民房里的淘宝店凌晨忽然起火,8人不幸丧生。(本报曾做细致报道)

  昨天,台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有心纵火案,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斌伟犯放火罪,判处死刑、褫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给许娟、许伟儒等16名原告140.89万元。

  林斌伟,男,1987年10月1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夫。

  经审理查明,林斌伟及其女友吴某某在温岭经营卖鞋网店过程中,因进货与同在温岭经营卖鞋网店的被害人刘某结识。2013年春节期间,吴某某提出与林斌伟分手,而林一向试图与其重归于好。在此期间,林斌伟从微博上看到刘某与吴某某之间的暧昧信息,因此嫌疑吴某某与其分手和刘有关,遂对刘怀恨在心,欲对其实施报复。

  2月23日凌晨2时许,林斌伟从微博上得知刘某网店迁至温岭市牧西村中行西路106号后,即产生前往破坏刘某网店货物的企图。之后,林斌伟驾车赶至泽国镇牧西村,再步行至中行西路找到刘某网店,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屋内鞋盒,看到火光后逃离现场。

  除了人员伤亡外,经鉴定,这起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为60.4万元。

  昨天在法庭上,林斌巨大多数时间低头痛哭流涕,其对公诉机关控告的放火事实没有贰言,辩称其女同伙脱离迁怒于刘某,只想烧刘某的货物给他造点损失,没有想到会造成那么多人丧命。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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