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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份去年收取超生罚款2百亿 未公开付出情况
时间:2013-12-05 14:29:43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303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昨日转达,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今年7月以来,浙江律师吴有水以公民身份,向全国31省份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由此引发了一场质疑巨额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据)和用途去向的舆论风暴。

社会抚养费从未自动公开

社会抚养费,从前被称为超生罚款或计划外生育罚款,与我国的计划生育制度伴生。

2002年,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天然资源的行使和珍爱环境,适当补偿当局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吻合法定条件生育后代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根据这肯定义,律师吴有水认为,社会抚养费应用于“补偿当局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其收支情况无疑应向社会公开。

然而多年来,各级计生、财政部门从未自动向社会公开过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今年9月,国家审计署首次明确透露表现,对社会抚养费关注度不够,近年来未组织过周全审计,也未能周全掌握这些资金底数。

江苏广东计生委被起诉后陆续公开

公民申请当局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的过程并不顺利。最近两个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的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9月尾前是广东省人口计生委),都曾明确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的相干信息,理由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别需求无关的当局信息”。

为此,吴有水将江苏、广东两省计生部门诉至法庭。本月初,在法庭受理此案的背景下,江苏省人口计生委通过协商体例,向吴有水“口头”宣布了江苏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为12亿。

在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和广州市中院,对吴有水的起诉均拒绝立案。12月2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向广东省卫计委、省财厅、省审计厅快递了《关于公开广东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的申请》,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的行列。两天后,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选择直接向社会转达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14.56亿。

在昨日的转达中,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还透露表现,该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由相干部门同一征收,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同一交至当地财政指定的专用账户,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该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所需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社会抚养费没有直接对应关系。

计生财政部门不掌握付出情况,律师称失职

11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告示,要求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7省人口计生委限日向吴有水公开该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信息。

这是我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主管部门首次对社会抚养费应否公开、应如何公开等题目,作出明确表态。

然而至今,尚无一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付出情况。多数部门给出的不公开理由是,“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当局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委托乡(镇)人民当局和街道办事处征收,上缴县级国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同一安排使用,收入和付出不挂钩。因此,省级部门不掌握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现实开支情况”。

吴有水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紊乱,“信赖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确实不掌握该省的社会抚养费收支明细,但这也恰恰说明他们的失职,巨额社会抚养费的收支一向失于监管”。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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