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91岁的老人走了。
朋友圈里,满屏皆是致哀与致敬之声。
悼念文章如雪片般飞来。
有誉其为“最伟大的企业家”的,有高山仰止称其为“最后的英雄”的。马云、王石等企业家也纷纷发声,表达哀悼与纪念。
是的,他就是曾经的“烟草大王”褚时健。
曾经历牢狱之灾。74岁承包2400亩荒山开始再创业。10年之后,凭借“褚橙进京”而声名大噪,从“烟王”变为“橙王”……
朋友圈里,一有纪念褚时健的文章发出,就被默默地转走。
企业家群里,更是自发地发起各种纪念活动。
然而,另一种质疑之声也随之而来。
“假如啊,只是假如,有一个中国共产党员,一个国企领导,在上世纪90年代,私分了300多万美元公款,个人贪污上千万,建立了12亿元的帐外小金库,而且以权谋私,一个批条就能让身边的人获利千百万。他的女儿依仗他的权力,接受、索要了3600多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美元。这样一个人,你们会怎么看?
现在,他去世了,媒体铺天盖地、追思、悼念、惋惜,仿佛要把他塑造成一个烈士,一个英雄,一个被体制束缚,生不逢时的普罗米修斯,一个‘感动中国’的人物。我记得于敏先生今年去世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大的动静。”
发出《是谁在神话褚时健?》之问的先生,在文中表示:“死者为大”,对于褚老并无恶意。之所以要发此“逆而之言”,是为了“实事求是,一分为二”。
我相信,即使触怒舆情也要发声的评论者,一定是有其独立的思考和观点。事实上,大多数人对于20多年前“褚案”的案情了解的也并不多。
但人们对褚时健的敬重,并非基于为他“喊冤”,而是他的“服罪”,以及“自我救赎”。正如王石所说,“虽然我认为他确实犯了罪,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作为一个企业家的尊敬”。
“在某种意义上,褚时健独上哀牢山是一次‘圈地自困’,带有极浓烈的意象特征。
他对所受遭遇毫无反抗和辩驳,亦不打算与过往的生活及故人有任何的交集,自上山那日起,他的生命已与哀牢山上的枯木同朽,其行为本身是一种典型的自我放逐。也正因此,在公共同情与刻意沉默之间,无形中营造出了一个巨大的悲剧性效果。”
吴晓波的追悼文章《他把最苦的人生种出了甜》,大概回答了人们为什么敬重褚时健的缘由。
而我想说的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确有一个脱不开的企业家原罪的问题。原罪的困扰,也是民企形象不佳的重要原因,进而很多民营企业家信心不足。
但是,历史的车轮总是向前。为鼓励企业家们放下包袱、放下顾虑,两年前中央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还作了关于从轻追究“原罪”的讲话。
他在讲话中指出: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予以看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
是的,改革开放仅仅四十年,中国就走过了许多发达国家二三百年所走的路,并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样的发展奇迹背后,一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中国民营企业家的成长更可以说是一部野蛮的成长史。也正因此,罪与罚,原罪与赦免,以及企业家的自我救赎,就格外引人关注。
而褚时健,正是这样一个代表。一个曾经的功臣;又是曾经的罪犯;最终躺过了是与非、功与过的泥流,以耄耋之躯重新站立。
“衡量成功,要看从顶峰跌落之后的反弹力”。
也许,正是这样的落差,这样的反弹,才使褚时健拥有了比普通的劳模、甚至真正的英雄还要多的粉丝。
因为,劳模和英雄的“高大上”是许多人可望不可及的。而“孰能无过”的普及性,使得带有原罪而又走出低谷的人生“逆袭”,更具有典型意义和榜样力量。
世人难逃因果,但不能落入因果的牢笼。虽然,因果难逃,但因果可转。套用这句话对企业家朋友们说,就是:假如,你曾有过“原罪”,请不要陷在“原罪”而不自拔,请抖擞起精神,用正义与正气,还有奋斗,转出你的新天地。
当然,还要提醒的是:“因果不昧”。因地上的努力,才是更重要的。相信新时代的企业家们,在更规范的市场环境中,可以有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