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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加招投标 法人居然是评委
时间:2014-03-13 11:19:25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612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当事人回应:成为这次招投标评委

  我不是以企业法人身份而是以副站长身份参加

  核心提醒

  读者陈老师反映,他所在的企业参加了一次当局采购招投标。在次日宣布的预中标效果中,他发现本身所在的企业没有入围,而入围者中有因不良举动被主管部门转达并尚在公示期内的企业,另外,更令他震惊的是,一家入围企业的法人竟然是此次招投标运动的评委。他说:管和被管的游戏怎么玩?

  招投标运动公正性遭质疑

  2月19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间进行“2014-2015年度瑞安市当局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定点采购(二)”当局采购招投标运动。陈老师所在企业参与了其中“桩基检测”和“基坑监测”两个标项。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日益增多,桩基被广泛应用到土木工程中。桩基打得牢靠,以此为基础建造的建筑物就能更牢固。因此,桩基检测和基坑监测是建筑工程中的紧张项目。

  在这一次招投标中,假如入围以上两个标项,竞标企业有机会承接2014及2015两个年度瑞安市当局投资工程中的这两个标项营业。

  2月20日,网络公示的预中标效果里,陈老师发现本身所在企业未入围,而有着特别“身份”的“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却入围。据反映,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是此次招投标的评委,他照旧瑞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陈老师说,假如竞标企业是“活动员”,那么监管部门就是“裁判员”,评委更应该是与两者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专家,这三个身份怎么可以纠缠在一路并由统一人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动回避。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3月7日,记者赴瑞安对相干情况进行核实。

  评委身份三合一是何因?

  瑞安市工商局企业登记信息表现,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据了解,该公司重要从事基桩静荷载及低应变、基桩埋管超声波、基坑围护监测及工程测量等项目检测。

  在瑞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记者了解到,该单位是隶属于瑞安市住建局的全额事业单位,是负责瑞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副站长周某某分管基坑监测和地基质量验收等,同时兼任部属企业“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法人。

  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间,孙成方副主任告诉记者,为使招投标程序不受干扰,在该中间体系中,招投标的竞标单位在开标之前均为匿名表现,所以他们并不知道有哪些企业参与竞标,“我们采用的是资格后审的体例,也就是在开标之后才知道有哪些企业竞标。”

  至于为什么直到预中标效果公示也没有审查出这家竞标企业及相干评委身份是否吻合相干规定。孙副主任说,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具备这次竞标条件。而对于周某某的评委身份,孙副主任说,在该中间600多号人的专家库里,对这些专家有行业领域内的造诣和身份说明,但无法了解除此之外的其他身份,“专家身份假如有多样性,确认其为评委后,他们本身要回避。”

  采访中,该中间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评标评委除了各领域专家,还有监管单位指定人员,“周某某是瑞安市住建局指定的。”

  孙副主任告诉记者,因评委未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前述两个项目评审效果无效,已作废标处理。

 从检测中间到公司

  变相的行政脱钩

  虽然这一路显明不正当的招投标效果已被公布无效,但是记者照旧想了解瑞安市住建局为什么会对当局招投标项目指定专家评委,部属事业单位相干负责人为什么还兼了一个被监管企业的法人。

  在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该局办公室林主任告诉记者,之所以会有“住建局指定专家一说”,是由于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间的专家库内,涉及该行业的专家不多,就请瑞安市住建局派一位专家作为业主方的评委。于是,该局分管副局长将该义务交给了职能科室,而瑞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分管基坑监测和地基质量验收的副站长周某某就成了最合适的人选。

  之后采访周某某本人时,他说,“成为这次招投标的评委,我不是以企业法人身份参加的,而是以副站长的身份参加的”。

  据了解,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是瑞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部属企业,财务自力。记者扣问为什么该公司法人同瑞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分管副站长是统一人,瑞安市住建局请记者联系该站站长韩旭阳,之后,韩站长让副站长周某某接受记者采访。

  周某某告诉记者,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瑞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一个材料检测室,于1985年设立,“检测室和质监站就是一家人。当时质监站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质检费和实验室收入支撑运营。”

  周某某说,当时这种情况不仅在瑞安,住建体系内许多地方状态都大同小异。

  “一向到2007年,上级有文件要求检测中间和质监站脱钩,于是才成立了瑞安市建设工程检测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记者了解到,2007年12月1日,《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之前我省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与行政机关或者利用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进行清理。《条例》规定,要求除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组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检验机构外,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组织不得与检验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在如许的形势下,“检测中间”就成了“公司”。

  周某某说:“名义上是脱钩了,现实上是没有脱钩的,这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如许。”因此,周某某成为公司法人也仍然“顺理成章”。

  周某某说,当时虽然成立公司,但公司营业仍然是原来的营业,也涉及质监站管辖范围;该公司由质监站工会注资,公司收入仍然归质监站使用。

  一向到2013年,经批准,瑞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质监站就不必要靠公司养活了,“从那时起,公司收入就没有归入质监站,是自力审计的,不过收入是不是交财政我就不清楚了。”

  记者:您是法人怎么不知道钱交哪里?

  周某:公司是质监站工会投资的,收入交给工会下设的职工技协账户,这一年以来这笔钱都放在协会里,没动它。

  记者:公司如今的营业涉及基坑监测吗?

  周某某:是的,我们具备如许的天资。

  记者:质监站是这项技术的监督管理部门吗?

  周某某:是的。

  记者:有人反映你们兼具活动员和裁判员两种身份。

  周某某:是如许的,全省都如许的。

  周某某说,去年以来,他们多次向瑞安市住建局及纪检部门提纲求,盼望公司与质监站真正脱钩,让公司真正社会化,但一向没有得到答复。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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