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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提供便利 浙江开始下调海疆使用费用
时间:2009-02-23 09:52:30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188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针对当前的形势,考虑到为企业减负,浙江省当局近日重新发布实施的海疆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将省内的海疆分成五种,很多费用也比原征收标准有了显明降低。

  浙江省拥有海疆面积约26万平方公里,相称于陆域面积的2.56倍;大陆海岸线和海岛岸线长达6500公里,占全国海岸线总长的20.3%。

  海疆使用金的征收对象相称广泛,比如项目或企业必要填海造地用海、盐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浴场用海、游乐场用海、污水达标排放用海等,都必要付出肯定比例的海疆使用金。

  今年起,这些海疆使用金将比往年低一点。除了国家标准规定外,浙江省有自立定价权的项目,此次调整相比原标准都作了大幅度的降低。为了进一步为企业提供方便,浙江还执行了就地全额缴库的体例,这一点是浙江特有的。

  根据新的规定,浙江省海疆等别共有五种,从二等到六等,费用标准则依次降低。其中,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温州市龙湾区、鹿城区被划为二等海疆;宁波市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被划为三等海疆;宁波余姚、慈溪,舟山普陀、嵊泗,台州玉环、温岭,温州乐清等被划为四等海疆,温州洞优等被划为五等海疆。(都市快报)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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