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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将对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
时间:2009-03-25 09:13:31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162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中新浙江网3月25日电 杭州市当局办公厅印发《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评比办法》。企业如已建立企业自力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并上线运行一年以上,在原辅材料采购、贩卖合同承接、资金结算等方面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电子商务应用工程或体系,运行稳固可靠;企业生产经营状态优秀,上年度主业务务收入和利税稳固增加,就可以申报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

  企业可登陆www.hangzhou.gov.cn填写申请表。区、县(市)属企业将申请材料报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市属企业报市相干主管部门。当选企业,由市当局授予“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一次性奖励10万元。(都市快报)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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