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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针对招投标中存在题目 将九种情形定为企业串标
时间:2009-04-17 09:49:05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327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针对招投标中存在的一些题目,浙江省当局15日宣布的一份文件明确界定了九种举动为串标举动。对在招标投标运动中串标的企业,除了公开曝光外,还将限定其参与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其他投标。

  浙江省当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表现,当前,在招标投标运动中挂靠投标、串标围标等题目仍然较为凸起,招标人及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等征象不同程度存在,紧张影响了正常市场秩序,滋长了不少腐败征象。

  有鉴于此,浙江省当局指出,往后,凡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运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通同投标举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帮忙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漏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体例等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统一单位(或小我)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不同投标人使用统一人或者统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同投标人委托统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统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同等,或者报价详目呈显明规律性转变;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统一人的情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通同投标举动。

  一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浙江省当局明确规定,将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记入不良名誉档案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对在招标投标运动中串标、围标的企业,限定其1-2年参与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新华网)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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