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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十条”落地 消耗金融公司先行
时间:2013-09-27 11:16:36信息来源:不详点击:1524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记者今天从银监会了解到,《消耗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消耗金融。根据各界反馈意见,银监会将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美,并适时发布。这是国务院“金十条”发布后,首个落地的政策行动。

  此外,人民网记者独家获悉,我国消耗金融公司试点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金十条”是2013年7月5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金融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引导意见》的普通提法,包含了进一步发展消耗金融促进消耗升级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提到尝试由民间资本提议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耗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近日,银监会在周全总结消耗金融公司试点运营经验并充分征求相干部门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消耗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偏重针对重要出资人条件、营业范围和经营规则等方面作出修改和调整,以表现和落实扩大试点的有关要求,同时解决目前试点公司营业发展和监管工作中反映出来的较为迫切的重点题目。

  2009年7月,经国务院赞成,银监会颁布《办法》,为试点消耗金融公司的准入、监管和规范经营提供了紧张法律保障。但随着消耗金融公司试点实践发展,《办法》的部分条目已不能完全知足公司和市场深化发展的现实必要,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引导意见》有关要求,银监会作出响应修改。

  一是增长重要出资人类型。为鼓励更多具有消耗金融上风资源的民间资本进入到消耗金融领域,修改了重要出资人条目,许可具备肯定实力(最近1年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主业务务为提供适合消耗贷款营业产品的境内各种所有制非金融企业作为重要出资人,提议设立消耗金融公司。同时,为保证非金融企业作为重要出资人提议设立的消耗金融公司在营业开展和风险控制方面吻合审慎监管要求,要求消耗金融公司引入具备肯定消耗金融营业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的战略投资者。

  二是降低重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为进一步完美公司治理,鼓励更多具有消耗金融上风资源和分销渠道的出资人参与试点,促进股权多元化,将重要出资人最低持股比例由50%降为30%。

  三是强化风险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加强消耗金融公司重要出资人的风险责任意识,促进消耗金融公司持续妥当经营,更好珍爱利益相干方的正当权益,鼓励消耗金融公司重要出资人出具书面承诺,在消耗金融公司出现付出困难或剩余风险时,给予流动性支撑并补足资本金,并在消耗金融公司章程中载明。

  四是取消业务地域限定。改变现行消耗金融公司只能在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域内开展营业的规定,许可其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通过依托零售商网点(而非设立分支机构)的体例开展异地营业,有利于试点公司尽早实现规模效应,加强行业团体实力。

  五是增长吸取股东存款营业。根据试点公司营业发展现实必要,在营业范围中增长消耗金融公司“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营业,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消耗金融公司资金来源,更好地支撑其营业发展。

  六是修改部分审慎监管要求。如考虑到消耗金融公司在功能定位、营业模式和客户群体等方面的差异化特点,同时为加强营业可操作性,将其发放消耗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5倍”修改为“20万元人民币”;针对消耗金融公司营业直接面向小我,且中低收入客户群体缺乏金融知识和自我珍爱意识等特点,增长消耗者珍爱条目,要求消耗金融公司在营业办理中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履行告知任务;删除“消耗金融公司须向曾从本公司申请过耐用消耗品贷款且还款记录优秀的借款人发放一样平常用途小我消耗贷款”等限定性要求,增长公司风险管理的自立权等。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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