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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指导外资企业境内上市
时间:2008-04-23 14:41:14信息来源:不详点击:2231次【 加入收藏 】【 字体:大 中 小 】

    记者22日从中国商务部获悉,根据中国商务部最近印发的《关于2008年全国吸取外商投资工作的引导性意见》,中国今年将指导吻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

  《意见》提出,要创新行使外资体例,拓展吸取外资渠道。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外商通过并购等体例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对外资并购加以有用监管。鼓励减排潜力大的企业与国际投资者开展合作。

  《意见》要求,吸取外资工作要更加看重节能减排、地皮节约集约行使、自立创新和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外商投资装备制造、新材料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继承增强对钢铁、水泥、电解铝、房地产等领域外商投资的管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引进先辈技术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产品的自立升级。

  《意见》提出,要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拔当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区域间投资合作,促进区域和谐发展。积极构建协调开发区,充分发挥产业聚集和示范带动作用。改动投资促进体例,推进投资便利化。切实纠正招商引资中竞相攀比优惠政策、层层下达分解指标的做法,加快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变化。

  《意见》认为,国内外环境对中国保持吸引国际投资的竞争上风带来较大挑衅。要继承改善投资环境,进步吸取外资的国际竞争力。要切实变化当局职能,帮助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信念,赓续吸引新企业落户和老企业增资扩股,营造亲商、安商的优秀环境。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固和可预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

  吸取外商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紧张内容。目前,外资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特别很是紧张的作用。统计表现,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现价)占全国的30.9%;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国的57.73%;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就业人数超过4200万人。


来源: 新华网

(编辑:zhang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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