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贩卖无生产允许证食品和主动扶梯改造擅自交付使用咋办?各方意见都摆到台面上碰撞 |
| 我市当局部门首次执行“阳光案审” |
| “阳光执法”、“阳光行政”成网络热词 |
本报讯 29日下战书,杭州市质量监督局五楼会议室,齐聚了市人大、政协、法制办、检察院、中国计量学院等单位的多位专家教授,他们和市质监局案审委成员在这里对杭州某贸易公司贩卖未取得生产允许证的食品和某电梯贩卖服务公司从事主动扶梯改造未经监督检测交付使用两案进行“阳光案审”,这在杭州照旧第一次。
案审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来源、调查取证过程、证据材料及法律法规适用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法律专家与案审委成员就办案程序是否正当、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形成了同等的审理意见。
据了解,今年1—9月份,市质量监督技术局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163人次,查处各类行政违法举动1790件,其中立案查处1034件,无行政诉讼件,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没有违法违纪举动。
“阳光执法”遍布各行业
据《南京日报》报道,从2004年开始,南京就对一些重特大、有争议的典型案件,南京市工商局将进行公开评审。参与案件公开评审委员会的人员,除工商办案人员外,还有纪检、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法学专家、消息记者等。同时,工商局还尝试定期举行消息发布会,对在社会上造成肯定影响的案件,向媒体公开,尝试执行“阳光执法”。
重庆市质量监督局在执法过程中,则要求执法人员态度文明,并按出示证件、注解身份、说明来意、要求配合、告知效果、现场评议“六步走”进行说理式办案,同时送达《告知书》,同一执行当事人权利任务一次性告知制度,以及向当事人出示《评议卡》,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2006年12月28日,最高检察院通过《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宽严相济”成为检察工作新的司法政策,“阳光司法”的步子也进一步加大……
记者在百度上输入“阳光执法”关键词,发现不少行业都在开展“阳光执法”举措。据了解,浙江的绍兴、温州、临海、嘉兴等地都曾开展过阳光执法运动,范围涉及公路、交通、工商、质检、药监等多个行业。同时,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阳光执法”这种透明度极高的工作情势,渐渐延长进各种单位,“阳光招生”、“阳光教学”等词汇也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有的工作直接向公众视频直播。
记者从杭州市法制办公室了解到,目前杭州开展“阳光执法”运动的行政单位,杭州市质量监督局照旧第一家。
市民参与意识和当局民主意识加强
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维权意识赓续加强,社会对行政执法部门利用自由裁量权提出了新的题目,人们把目光聚焦在行政处罚上,偶然对罚与不罚、罚多罚少也有争议,甚至有人嫌疑“暗箱操作”。实际生活中,个别地方频繁的检查,使企业和经营者感到生产经营运动受到影响,而个别执法人员曾有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不仅难以让执法对象佩服,还损害了执法形象,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杭州市质监局探索性地执行了此次“阳光案审”。
有关专家透露表现,“阳光案审”可以将违法情节和后果置于公众的视野中,充分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荟萃各方经验,有利于进步案件审理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对人正当权益,是变化执法观念、规范执法举动,严酷束缚执法权力,执行内部案件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的优秀开端。
杭州市法制办卞军民处长透露表现,长期以来,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的是自审自评的工作原则,在审理案件时容易形成固定思维模式,每每会不自发地偏向于本身单位,为增长行政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聘请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代表、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以及消息记者,真正做到“阳光操作”,可以战胜这些毛病,以进步案件审理的正确性,这种工作情势现实上是依法行政的一种探索和创新,也是市民参与意识和当局民主意识加强的体现。(杭州日报)